腸病毒須知
一、腸病毒是什麼?
腸病毒是一群病毒的總稱,包括23型A群克沙奇病毒、6型B群克沙奇病毒、3型小兒麻痺病毒、30型伊科病毒及最後發現的68至71型腸病毒,一共有66種病毒。
二、腸病毒是不是只有台灣地區才有?在什麼季節流行?
此種病毒世界各地都有,通常在春、夏季及初秋流行,台灣地區因為在亞熱帶,所以全年都可能有感染發生。
三、腸病毒是怎麼傳染的?一般會持續多久?
腸病毒可以經由糞口傳染或經由接觸病人的口鼻分泌物、飛沫、及皮膚上潰瘍的水泡等途徑傳染。病毒的傳染常因青少年(學童)或成人自外面帶回,經由接觸或飛沫方式感染家中幼童而造成;也可能經由接觸無症狀帶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口鼻分泌物、咳嗽、打噴嚏飛沫,或吃進被含有病毒之糞便所污染的食物而受傳染,玩具常成為幼童間傳染的媒介,尤其是帶毛的玩具更容易因接觸幼童口嘴造成大量病毒感染而發病。
腸病毒傳染力始於發病之前幾天,在咽喉與糞便都有病毒存在,腸病毒可持續存在於病人的口鼻分泌物三至四週,而其腸道的病毒排出時間可以持續數週(六至八週)之久。一般而言,在發病後的一週內傳染力最高。它們在家庭之中有很高的傳染率,在人群密集的地方,也較容易發生傳染。另外,在流行期甚至可以由污水中分離出病毒。
由於腸病毒在發病後的一週內傳染力最高,需特別注意感染者之隔離照顧,也必須特別小心處理感染者之糞便、口鼻分泌物、皮膚上水泡;發病二週後,咽喉之病毒排出量大量減少,透過口鼻分泌物、飛沫、接觸等途徑傳染的危險性降低,但仍應注意注意個人衛生,避免接觸傳染,同時因感染者排出之糞便仍有病毒存在,因此仍須注意預防腸胃道之感染,養成時時正確洗手等衛生習慣。
四、腸病毒從感染到發病多久?有些什麼症狀?
潛伏期:2-10天,平均約3-5天。
腸病毒可以引起多種疾病,其中很多是沒有症狀的感染,有些則只有發燒或類似一般感冒的症狀,有時候則會引起一些特殊的臨床表現,包括手足口病(hand-foot-and-mouth disease)、疱疹性咽峽炎(herpangina)、無菌性腦膜炎、病毒性腦炎、肢體麻痺症候群、急性出血性結膜炎(acute hemorrhagic conjunctivitis)、心肌炎等。手足口病患者會在手掌、腳掌、膝蓋與臀部周圍出現稍微隆起的紅疹,疹子的頂端大多有小水泡,口腔也會有潰瘍。疱疹性咽峽炎大多會發高燒,特點是在口腔後部出現水泡,然後很快地破掉變成潰瘍。
五、腸病毒感染的致命機率有多高?
大多數腸病毒感染者,症狀都很輕微,甚至沒有症狀。民國八十七年台灣地區腸病毒流行時,雖然專家對感染致死率的推估不同,但是一般的估計是在十萬分之一到萬分之一之間,意思就是感染了腸病毒以後,99.9%以上的患者都會恢復。
一、有沒有疫苗可以預防腸病毒?
目前腸病毒中,除了小兒麻痺病毒以外,沒有疫苗可以預防
二、如何預防腸病毒?
由於腸病毒型別很多,無法得過一次就終身免疫,而且目前並沒有疫苗(小兒麻痺疫苗除外)可以預防,又可經口、飛沫、接觸之途徑傳染,控制不易,所以勤於正確洗手,保持良好個人衛生習慣,減少被傳染的機會是預防的基本方法。
1.時時注意個人衛生,經常正確洗手。
2.注意環境衛生及通風。
3.流行期間儘量避免出入過度擁擠之公共場所、不要與疑似病患(家人或同學)接觸。
4.注意營養、均衡飲食、運動及充足睡眠,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。
5.幼童(尤其三歲以下幼兒)有較高比率併發腦炎、類小兒麻痺症候群或肺水腫等嚴重症狀,因此幼童之照顧者或接觸者應特別注意個人衛生,避免將病毒傳染幼童。
6.餵食母乳,以提高嬰兒抵抗力。
三、正確洗手步驟是什麼?
時時正確洗手雖不一定可以杜絕腸病毒的感染,但可以降低接觸病毒的可能與感染病毒的數量,因而減低發病的危險性及嚴重度,故為保護個人最基本而重要的方法。
正確洗手步驟如下:濕、搓、沖、捧、擦
1. 在水龍頭下把手淋濕
2. 擦上肥皂或洗手液
3. 兩手心互相磨擦
4. 兩手揉搓自手背至手指(特別要注意清潔戴戒指處)
5. 兩手揉搓手掌及手背
6. 作拉手姿勢以擦手指尖
7. 用清水將雙手洗淨,關水前先捧水將水龍頭沖洗乾淨
8. 用乾淨紙巾或烘乾機將手烘乾
四、家中或學校有兒童感染腸病毒時應該注意什麼?
1. 小心處理病患之排泄物(糞便、口鼻分泌物),且處理完畢應立即洗手。
2. 對疑似感染腸病毒之幼(學)童,可建議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,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、在家休息等。
3. 對家中之第二個病患尤其是嬰幼兒要特別小心,其所接受的病毒量往往較高,嚴重程度可能提高。
4. 若發現幼(學)童有感染聚集現象時,應儘速報告學校行政單位與衛生、教育單位聯繫,研判是否需採行相關措施。
有關措施與建議,請參閱「伍、教(保)育機構停止上課及兒童請假建議」
五、什麼情況下必須立刻就醫?
1. 有嗜睡、意識不清、活力不佳、手腳無力應
即早就醫,一般神經併發症是在發疹2-4天
後出現。
即早就醫,一般神經併發症是在發疹2-4天
後出現。
2. 肌躍型抽搐(類似受到驚嚇的突發性全身肌
肉收縮動作)。
肉收縮動作)。
3. 持續嘔吐。
4. 持續發燒、活動力降低、煩躁不安、意識變
化、昏迷、頸部僵硬、肢體麻痺、抽搐、呼
吸急促、全身無力、心跳加快或心律不整。
化、昏迷、頸部僵硬、肢體麻痺、抽搐、呼
吸急促、全身無力、心跳加快或心律不整。
五、什麼情況下必須立刻就醫?
1. 有嗜睡、意識不清、活力不佳、手腳無力應即早就醫,一般神經併發症是在發疹2-4天後出現。
2. 肌躍型抽搐(類似受到驚嚇的突發性全身肌肉收縮動作)。
3. 持續嘔吐。
4. 持續發燒、活動力降低、煩躁不安、意識變化、昏迷、頸部僵硬、肢體麻痺、抽搐、呼吸急促、全身無力、心跳加快或心律不整等。
腸病毒消毒方法:
1.消毒方法的選用:
(1)腸病毒對酸及許多化學藥物具抵抗性,如抗微生物製劑、清潔消毒劑及酒精,均無法殺死腸病毒。
(2)醛類、鹵素類消毒劑(如市售含氯漂白水)可使腸病毒失去活性,水中0.3到0.5ppm的餘氯即可使其不活化,而衣物漂白水(含氯)亦可殺死腸病毒。
(3)腸病毒於室溫可存活數天,4℃可存活數週,冷凍下可存活數月以上,但在50℃以上的環境,很快就會失去活性,所以食物經過加熱處理,或將內衣褲浸泡熱水,都可減少腸病毒傳播。
(4)乾燥可降低腸病毒在室溫下存活的時間。
(5)紫外線可降低病毒活性。
2.如何泡製消毒水:以泡製200ppm含氯漂白水為例
(1)取巿售家庭用漂白水(濃度一般在6到7%)1湯匙(一般喝湯用的湯匙,約15至20cc)。
(2)加入5公升的自來水中(大寶特瓶每瓶容量1,250cc,4瓶即等於5公升),攪拌均勻即可。
3.環境消毒重點:
(1)不需要大規模噴藥消毒。
(2)只需對於常接觸物體表面(門把、課桌椅、餐桌、樓梯扶把)、玩具、遊樂設施、寢具及書本做重點性消毒。
首頁>防疫議題>腸病毒>停課與請假規定
一、在什麼地區之教(保)育機構必須考慮停止上課、及幼(學)童請假事宜?
凡於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(請注意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之公佈),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小學及安親班等需要特別考慮停止上課及感染幼(學)童請假事宜。
二、為什麼在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,教育機構要特別考慮感染童的請假事宜?
大部份人感染腸病毒,極少會引發重症,會引起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之型別,以腸病毒71型為主,由於大多數幼童對腸病毒71型不具抵抗力,為減低造成流行及發生重症之可能性,在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,教(保)育機構要特別考慮感染幼(學)童的請假事宜。
在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,為減低該腸病毒71型病毒於群體免疫低之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小學散布,造成重症病例之機會,因此托兒所、幼稚園、小學之幼(學)童若經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者,建議其應請假休息,避免傳染其他同學,造成流行之可能。
三、教(保)育機構之幼(學)童感染宜請假多久?
腸病毒可以經由腸胃道(糞口傳染)或呼吸道(口鼻分泌物)傳染。時時正確洗手及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,可以預防經由腸胃道之傳染;對於經由口鼻分泌物、飛沫等傳染,則較不容易直接阻斷,讓感染者跟其他幼(學)童適度隔離,可以減低傳染的機會。
腸病毒之傳染期與傳染途徑,請參閱「壹、認識腸病毒」。
雖然腸病毒於發病二週之後,在咽喉的病毒量已大量減少,透過口鼻分泌物傳染的危險性大量降低,因此原則上建議請假一至二星期,但由於幼童及低年級學童間容易有較親密之行為(例如:擁抱、搶(分)食物、共玩玩具等等),其彼此間之傳染機會大,再加上幼童為腸病毒重症之高危險群,因此為減低造成流行及發生重症之可能性,於腸病毒流行警訊期,凡經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之幼童及低年級學童,惟原則上建議其請假一至二星期,實際請假時間長短,可依醫師指示彈性調整。
四、在腸病毒流行警訊期,教(保)育機構在什麼情況下要特別考慮停課事宜?停課多久?
依據血清流行病學調查資料,一半以上之學齡前幼童不具腸病毒71型抗體,顯示幼童對腸病毒71型之群體免疫力低,一有感染源出現則較容易造成流行。另一方面,幼童為腸病毒重症之高危險群體,一旦流行則發生重症病例之可能性較高。
基於上述傳染病預防與流行病學考量,於腸病毒流行警訊期間,若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(含二名)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時,表示感染已有聚集現象,為降低擴大流行之可能,可考慮停課措施,原則上建議該班停止上課一至二星期。
雖然停止上課可以減低擴大傳染的機會,但是停止上課將可能在不同地區帶來不同之社會成本,因此地方政府仍應整體考量各地區環境與生活型態差異、各教(保)育機構設施及人力負擔及相關社會成本等因素後,綜合決定是否停止上課及停止上課之時間長短。若無法採行停課措施時,建議仍應將感染幼童與其他幼童隔離,以降低傳染他人之機會。
五、幼稚園幼童在什麼情況下宜考慮停課?建議停課多久?
於腸病毒流行警訊期,若一週之內同一班級有二名以上(含二名)幼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峽炎時,原則上建議該班級停止上課一至二星期。